7.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2015年11月29日):(十三)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对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水平,确保基本生活。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
2.《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2015年12月8日):2.健全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对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水平,确保基本生活。
3.《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残联发〔2016〕27号):“十三五”期间,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服务覆盖面达到80%以上,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刚性目标任务。
二、承办机构
市残联、市卫生计生委、市扶贫办、市民政、市教体、市财政等部门
三、服务对象
全市残疾人
四、申请条件
全市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
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依据《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建议目录》入户开展评估,填写《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与服务安置记录表》,向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发放《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卡》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残疾人持康复服务卡到康复服务机构接受专业评估。由康复服务机构依据评估结果,为其制定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实施服务并建立康复档案。
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可由社区康复协调员联系康复服务机构提供上门评估和服务。
康复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实施服务后,负责将相关服务情况记录在《康复服务卡》上。
康复服务机构定期将残疾人康复服务信息汇总,填写《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信息汇报总表》,报送至县(市、区)残联。社区康复协调员定期汇总残疾人《康复服务卡》的康复服务记录,填写《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信息汇表》,报送至县(市、区)残联。
县(市、区)残联定期对康复服务机构、社区康复协调员报送信息进行对比,审核无误后,将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数据库。
七、服务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市残联康教部
电话:0550-3118626
及各级县区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