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残疾儿童教师及家长培训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0-12-18 17:43作者:滁州市残联站管来源:滁州市残疾人联合会阅读: 字体【  

一、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实施方案〉七个单项实施办法》(皖残联〔20127号):《安徽省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四、工作体系(二)技术服务体系——项目专家委员会 省残联牵头,聘请医学、听力学、康复教育等相关学科专家成立项目专家委员会,承担项目申请材料的审核和定点服务机构的评审;承担项目技术培训、指导和相关科研工作;参与项目实施成效评估工作。——技术实施机构 3、定点康复机构 ——做好家长培训和指导工作。

2.《关于成立安徽省残疾儿童家长学校的通知》(皖残联办〔201267号):面向全省残疾儿童家长,按照“立足实际、创新形式、广泛参与、全面覆盖”的原则,以普及家庭康复科学知识,交流家庭康复经验方法,推广家庭康复科研成果,提高家长素质,帮助家长缓解心理压力等为目的,通过多种教学形式,并辅助以咨询、心理测试等手段,努力为广大家长服务,最大程度满足残疾儿童的特殊康复需求。安徽省残疾儿童家长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徽省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负责家长学校总校的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开展培训,提供信息,组织交流,心理疏导,入户指导,志愿服务。

二、承办机构

残疾人康复中心 

三、服务对象

定点康复机构教师和在训残疾儿童家长

四、申请条件

全市定点康复机构教师;滁州市域在训残疾儿童的家长

五、申报材料

六、服务流程

1、发文通知相关部门或人员。                               2、相关部门或人员按文件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培训

七、办理时限

从发布通知到培训班结束之前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咨询方式

市残联康教部  电话:0550-3118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