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滁州市贯彻落实<安徽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结果反馈

发布日期:2023-07-26 10:32作者:综合服务中心来源:市残联阅读: 字体【  

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26日,市残联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滁州市贯彻落实<安徽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并同步在市残联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进行网络渠道征集。截至2023年7月26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2条,具体采纳情况如下:

网络渠道反馈意见

序号

意见反馈人

反馈意见

是否采纳

未采纳原因

备注

1

梁xx

视力残疾者主要从事的是中医推拿按摩,但现在市场上有资格和没有资格的,从事医疗和从事保荐按摩的都混在一起,无法分辨,很多具有医疗资格的盲人医疗按摩师都只能在保健场所工作,无法发挥出自己的本领。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第六条【原则性要求】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职位、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残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六十二条中规定:‘盲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的,可以在医疗机构内提供医疗按摩服务’。

依照相关文件精神,建议领导可以安排有医疗资格的盲人医疗按摩师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有能力符合要求的可以在更高层次的医院中医科工作。对于没有推拿技术的其他盲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安排在客服、接线员等岗位。促进残疾人多元就业,让每个残疾人都能对社会做出贡献。

 部分采纳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支持盲人医疗按摩行业规范发展, 共同推动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多渠道开发盲人就业新形态,并落实相关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更高质量地促进残疾人就业。

2

梁xx

在(八)促进盲人按摩人员就业创业。协助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证书年审、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培训等工作。支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开办医疗按摩所。后面增加‘招录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公立医疗机构就业。’继续开展盲人保健按摩培训。多渠道开发盲人就业新形态。

增加理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六十二条写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的,可以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提供医疗按摩服务。’ 残疾人融合社会是社会的进步,“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