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办公用房改造装修项目询价公告
滁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现对办公用房改造装修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单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名称:滁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招标项目名称:滁州市残联办公用房改造装修
3、项目地点:滁州市龙蟠大道75号(4楼东半侧)
4、项目规模、范围及要求:见附件
5、工期要求:根据业主安排进场,进场后40日内按要求完工
6、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类规范要求,满足设计需要。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需提供营业执照。
三、报价及其他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综合报价,投标人的报价中包含维修改造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工、材料、管理费、利润、风险费及国家对投标人所收取的其他各项税费等所有费用。
3、工期按招标人要求确定,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响应。
4、报价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原章)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与报价单一起密封并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和“2020年7月10日下午16:00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否则报价无效。
5、报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询价在集中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集中报价时间:2020年7月10日下午14:30-16:00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地点:滁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琅琊东路180号(老市政府办公楼4楼会议室)。
6、报价及相关文件资料1份经密封后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均不予退回)。
四、中标办法及最高限价
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单位。工程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陆万肆仟玖佰捌拾壹圆(含税),264981元。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万圆人民币(2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以现金形式2020年7月10日下午16:00前带至开标现场。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转账账户信息另行告知)后如数返还,未中标单位现场返还(以上保证金均无息)。
六、资格审验
市残联该项工作组将对报价人提供(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的下列资料原件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
1、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或副本。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请按顺序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携带原件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审验结束原件退还报价人。
七、成交原则
市残联该项工作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工作组确认报价人提供服务和质量均符合招标要求后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有排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确定成交中标单位。当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将由工作组抽签确定中标人。
2、报价一经工作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
3、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废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6、投标人填报的工期或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
7、法律法规及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九、其他事项:
1、报价人应自行对项目实施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查看,查看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风险由报价人自己承担。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未到项目实施现场实地查看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报价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2、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虚报投标资料、不良记录等违背询价文件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4、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97%,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或给予维修解决之后予以退还(无息)。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宏清 0550-3110633、18905504262
侯传成 0550-3110633、18009603929
纪检员:杨书明 0550-3118020、18019818660
滁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7月6日